一、展演宗旨
为不断提高我国民族器乐的演奏和教学水平,发现和培养优秀演奏人才,陶冶广大葫芦丝、巴乌从业者、学习者、爱好者的艺术情操,打造葫芦丝、巴乌艺术展示交流平台,推动全国葫芦丝、巴乌艺术朝着更加规范、健康、和谐的方向发展。经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批准(民六届文第067号),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将于2020年7月至8月举办2020全国葫芦丝巴乌展演活动。本次活动是为推动民族音乐发展的公益性活动,也将是一次高水平葫芦丝巴乌艺术交流、展示活动。由于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,防控工作还在进行中,为贯彻落实中央、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,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本次展演初选将以网上提交视频的方式进行,决选时将根据疫情形势再确定线上或者是线下展演方式,具体方案待通知。欢迎全国各地葫芦丝巴乌爱好者踊跃报名参加!
二、主办单位
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
三、展演资格
凡葫芦丝、巴乌演奏的爱好者,不分性别、民族、年龄都可以参加此次展演。选手要严格遵守各级政府部门的防疫规定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遵守组委会各项规章,服从评委的评判及组委会安排,自行承担展演期间的安全责任。
四、展演组别
幼儿组:2014年1月1日(含)及以后出生
儿童组:2008年1月1日——2013年12月31日出生
少年组:2002年1月1日——2007年12月31日出生
青年组:1980年1月1日——2001年12月31日出生
中年组:1960年1月1日——1979年12月31日出生
老年组:1959年12月31日(含)之前出生
集体组:组合形式不受年龄、性别限制,展演方式可为重奏、协奏、合奏。(不建议齐奏)
五、报名时间
1.初选报名时间: 2020年7月10-15日
2.上传展演视频: 2020年7月15-20日
3.初选结果公布时间: 2020年7月22日
4.展演时间:2020年8月中旬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5.展演地点:基于网络平台或安全的线下非集中方式(待通知)
六、报名方式
为配合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本次活动不接受任何线下纸质版报名材料。请各位参演选手直接登录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官网,按照操作提示报名及提交材料。
1.初选需提交的材料(JPG图片或PDF格式文件):请报名前准备好。
(1)个人证件照电子版(JPG格式)
(2)个人身份证正、反两面图片,无身份证者可用户口簿,港澳台选手可用护照照片页或通行证正、反两面图片。
(3)具有微信支付功能的手机
2.初选报名网址:http://www.cnosonline.com/show/showcase/#/
注意:独奏组和集体组两个组别所提交材料的要求不同,请仔细按照提示操作。
七、录制演奏视频要求
1.请选用录制效果较好的智能手机录制视频,报名系统目前仅适用安卓系统手机,暂时不适用苹果系列手机。
2.推荐在Wifi环境下录制和上传视频。
3.拍摄环境尽量在室内,无杂音干扰、无太多杂物,接近自然光的色温,推荐使用补光灯。
4.选手可以化妆、鼓励穿着演出服。
5.请采用横屏录制,不得开美颜效果。
6.选手和乐器都要进入拍摄镜头的提示框,人像要呈现出腰部以上的半身或全身画面。
7.视频画面不得出现除了选手之外的任何人。
8.录制过程中,选手和乐器不得离开拍摄范围,不可暂停,也不能切换拍摄角度。
9.独奏组选手不得带任何音乐伴奏或现场伴奏。集体组可以使用伴奏。
10.选手在系统提示后即可开始演奏,演奏完毕后鞠躬以示录制结束,期间不需要报曲目、姓名、参赛号等信息,不得以任何方式(如讲话、背景、字幕等)透露个人姓名、学校等信息,否则按作弊处理。
八、展演费用
初选费:独奏组150元/节目,集体组150元/节目。
决选费:独奏组500元/人,集体组280元/人。
(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选手,若无法用微信支付,可以将报名流程产生的支付二维码截图发送给他人代为支付。)
九、展演办法
本次展演组委会下设监审、评审、宣传和后勤保障四个工作部门,既分工又协作,互相监督、配合,共同组织好此次展演。展演组委会邀请全国知名葫芦丝巴乌作曲家、演奏家、教育家担任评委工作。
十、参赛曲目
初选曲目、决选曲目各一首。其中初选曲目和决选曲目不能相同,提倡和鼓励用新作品参加展演。幼儿组、儿童组参选曲目的演奏时间,限定在5分钟以内;其他组参选曲目的演奏时间,限定在8分钟以内。
十一、奖项设置
各组别均设金奖若干名、银奖若干名、铜奖若干名、优秀奖若干名。若参演选手的演奏水平达不到相关艺术标准,经评委会提议、组委会同意,主办方有权空缺任何一个奖项。
另:组委会将为荣获金、银奖项的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“优秀指导教师奖”;为展演活动做出积极工作的团队和组织颁发“优秀组织奖”。
十二、评选办法
入围决赛的参演选手按照决赛所获分数的高低排序,分别评出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演奏奖各若干名。组委会将为获奖者授予奖牌一个、获奖证书一本、纪念品一份;优秀指导教师奖、优秀组织奖的将被授予获奖证书一本。
十三、注意事项
(1)所有选手一旦报名参演,即表明承认本章程,必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。
(2)选手参演过程中,由于填写资料有误致使无法正常参与活动,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视频上传的,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(3)主办方拥有本次展演所有音像的广播、电视、网络传播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、出版和发行权。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主办方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。
十四、展演联系方式
何老师:13910833192
孙老师:13810009258 闫老师:13621341920
本次全国展演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展演活动组委会
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
2020年6月28日